也是部電影名。黃瓜,既可歸為水果,亦可歸為蔬菜。可以白口嚼,也可用於炒菜。說到白口嚼,眼前浮現的是同事講的一個笑話,說某人物在辦公樓的走廊裡公然大嚼黃瓜,黃瓜不是什麼高雅的水果,嚼黃瓜也似乎與某人物的身份不太相符。所以這不可時宜的搭配總是讓人覺得滑稽。
這部電影從三個故事入手,個個故事與黃瓜發生了關係。無論是吃黃瓜,還是炒黃瓜情節都安排到恰到好處。印象深刻的有這麼幾處:
父母是小菜販的男孩被兩個學生痞子攔住要錢,男孩死死地抱住書包。原來書包裝的是一根黃瓜,被逼情急之下,孩子猛地將黃瓜一分為二,交給兩個學生痞子。兩個痞子咬著黃瓜揚長而去,固定鏡頭下是男孩一張簡單的面孔。
還是這個男孩,和啞巴母親到餐館裡吃有生以來的第一次魚香肉絲。餐館的外牆玻璃映著飛馳而過的火車。啞巴母親知道拍黃瓜要六塊錢後,開始不肯點,兩人就著一道魚香肉絲吃飯。孩子不停地念道黃瓜,經不起孩子糾纏,母親還是點了拍黃瓜。與時同時,在畫面的另一邊,孩子爸爸因無牌經營菜檔,在躲避工商人員檢查時,被壓到了火車底下。
不得志的作家最喜歡的一道菜是用黃瓜做官爆雞丁,百吃不厭。他常常一邊吃飯官爆雞丁,一邊玩槍殺遊戲。在得知供養自己的女友是妓女後,女友親口跟他講了這個事實後,他把女友給殺死了,還若無其事的,給女友洗血跡,蓋上一條紅毯子,又玩了一會遊戲。一個八十年代生的孩子曾跟我說,他覺得網絡上殺人多了,在現實生活中殺人沒有什麼負罪感。這個孩子講上述話的時候上初二,現在他已是人大三年級法律系學生了。
劇情發展得都合情合理,一些都在孕育著激化,而爆發後又處理得很平淡。淡得就象黃瓜,不那麼高雅,但總讓人回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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