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09/2015

生活的诗意(三)

娃儿在写英语口语对话,因为是小组负责人,还真就认认真真地坐在电脑前一字一字地敲。因为既有中文,又有英文。娃儿为了字形的换来换去很是懊恼,加上又不满意空格的空间大小不一,还希望所有对话都要在同一行出现,实有完美主义倾向,因此嘟囔个不停。老妈趁机教给了娃儿快捷键。娃儿瞬间掌握,用得得心应手,这才有种如释重负的赶脚。

设计对话本事是个枯燥的过程,而且娃儿认死理,一定要遵循课文上的结构,这一定是老师的话,老师的光环可与父母的不可同日而語。老妈的话绝对是右耳进,左耳出:举个例子,刚在耳边告诉过不要按马桶水,因为老妈正在用泡澡水冲厕所,娃儿一边应着声,一边就去按马桶水了。老妈无语,娃儿看到老妈奇怪的表情后才反应过来,还一脸无辜地说,我的手快过脑。 话说回来,按照老师的教导吧,这个句子的结构一定是If I am ..., I'll ....娃儿共用这个句型造了十八个句子,真是够抠脑洞的。娃儿还有原则,如果老妈造的句子漂亮,但用词过深,是必定舍弃不用的。俺这才发现,用简单的词造好句子,确实有难度滴。也难怪,大学中文老师给自家娃儿写的作文通常分数都低,大概就是这个理儿。

娃儿用的是“ If I am a businessman, I will open a fashion clothes shop”本来以为一定是“钱钱效应”的对话,最终娃儿的对话东扯西扯,还扯到成功,扯到员工,把成功归于他的员工,很有那种“团队精神”的赶脚。娃儿编写的情节与Bill Gates和Steven Jobs 的发家史很像,他最近一段时间看的名人成长记已经开始“润物细无声”了。

因为是对话,每个同学的对话都是有长有短。娃儿一边做,还一边担心同学们能否记得住,是否再将对话变得简单些。 末了,找了个借口,根据各个同学的IQ能力,能者多劳,于是他给自己安排的最多的对话,让人莞尔。还信誓旦旦地表示,同学们一定要“满血复活,再接再厉,利用大息时间背诵一切。”这完全要拿出玩游戏的劲儿头,看来娃儿是真拼了。

但这劲头不过是自娱的话,有言过其实之嫌,一觉之后,娃儿已把功课忘在脑后,连自己那部分都爱理不理。原因是,他觉得是小菜一碟,要努力的是同学们。忽觉,阿Q精神复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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